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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大 在职退休比1.74:1

发布时间:2016-11-10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高先生”留言:我爸爸今年10月诊察出患有小肠间质瘤(高度复发),术后医生建议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格列卫”(甲磺酸伊马替尼片),而且至少使用3年,但是该药品每月花费在2.4万元左右,即使能够加入中华慈善总会格列卫患者援助项目的话,每年光药品的话费也得7万多,3年就是20多万,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讲实在难以承受(目前父母均没有工作)。据了解,目前河北、河南、山西、安徽、广东等地,均将格列卫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救助,患者药费最高可由医保基金支付80%,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3年4月要求将格列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实行医保特殊药品管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75%。小肠间质瘤的发病率为2/10万,是相对少见的恶性肿瘤,估计全市的患者数量也不会很多,对于医保基金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压力,但是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讲压力实在是太大了。请领导关心一下这方面的患者,能不能将格列卫这种药品纳入天津医保。谢谢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据了解,网友高先生在留言中所提及的胃肠间质瘤,是一种相对少见的恶性肿瘤(发病率约为0.65/10万)。目前,对于胃肠道间质瘤,临床上主要采取手术治疗和分子靶向治疗的方法,而分子靶向治疗所使用的药物,主要为美国诺华公司生产的“格列卫”(甲磺酸伊马替尼片)等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目前,我市暂未将“格列卫”等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并未纳入。根据“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设置初衷主要是为了解决参保人员基本就医诊疗需求,因此对于一些价格昂贵的药品或医用耗材,从国家层面均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市的医保药品目录主要参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制定,并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在国家目录的基础上,适当拓展药品范围,目前整体能报销的西药、中成药已达近万种,基本涵盖了所有病种的急慢性治疗、康复治疗。二是我市医保基金依旧面临较大收支平衡压力。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我市退休人员较多,全市在职退休比为1.74:1,居全国倒数第二位。退休人员不仅不缴纳医疗保险费,而且平均医疗费支出相当于在职人员的2-3倍。为此,我市医保基金,已经连续几年基本上都是赤字运行,距离国家规定结余存量相当于6-9个月的待遇支付额的要求相距甚远。因此,继续扩大昂贵药品的报销,只会使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更加加大,可持续性降低,不利于全体参保人员的长期利益。三是我市医保报销水平已经较高。目前,我市职工和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7%以上和70%左右,封顶线分别为35万元和18万元,糖尿病、肾透析、偏瘫等13个病种纳入门特病管理。职工和居民的门急诊报销比例均在50%以上。这个报销比例在全国也是较高的。

但是,据我们了解,中华慈善总会自2003年9月起,便在全国启动了“格列卫患者援助项目”。项目对符合格列卫适应症的病前低保患者全额免费药品援助;格列卫药品无法报销的非低保患者每个治疗年患者自费承担前3个月药费,免费援助9个月药品;格列卫药品实现部分报销的非低保患者每个治疗年患者自费承担前3个月或6个月药费,免费援助9个月或6个月药品。“格列卫患者援助项目”在我市也有应由相应援助药品发放点和合作医疗机构,建议信访人进一步咨询了解。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全国已经有部分省市将“格列卫”等特殊药品纳入医保支付的范围,为此,我们也在积极探索研究将“格列卫”等靶向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支付的办法。未来,我们将结合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适时出台有关政策,以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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